江西省“三侨生”身份认定办理指南

2017年06月19日 17:10    来源:江西省外侨办

  一、申请条件

  归侨子女、归侨青年、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参加中考和高考,招生部门在录取分数线上给予照顾。

  二、申请材料

  确认归侨身份,需要同时提供:

  1、本人的有效护照和住在国的居留签证正本及复印件;

  2、我国驻外使(领)馆出具的申请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(原件);

  3、回国定居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(身份)证明;

  4、自愿放弃国外居留权的书面承诺。

  确认华侨身份,需要同时提供:

  1、本人的有效护照和所在国的定居证正本及复印件;

  2、我国驻外使(领)馆出具的申请人在所在国定居的证明。

  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需要提供公安户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
  三、办理程序

  中考侨生由县级外侨办受理、设区市外侨办审核。设区市教育局中招办实施。

  高考侨生由县级外侨办受理、设区市外侨办复核、省外侨办审核合格后出具制式证明。省教育厅高招办实施。

  四、办理时限

  5个工作日(每年的三、四月份办理)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:100037 联系方式:gqb@gqb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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